2011年10月4日 星期二

慈濟大學學生事務處諮商中心志工設置辦法


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二十七日修訂
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四日修訂
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十日修訂

第一條:宗旨

為了使輔導知能落實到學生的日常生活之中,特招募中心志工,以自我成長為要義,以服務人群為目標,並協助中心推動各項活動。




第二條:組織架構


第三條:組織執掌

總 召:由全體志工推選出一位。

1. 負責志工組織活動運作之權責。

2. 統合各組之企劃與執行。

3. 協調中心主任、老師與志工組織之互動。



組長兼副總召:每組推選出一位。

1. 負責組內例行工作及認領活動之企劃與執行。

2. 協調組內例行工作及認領活動志工組織運作。

3. 每個學期需籌畫組內聚會一次。



組 員:依個人專長及興趣分組,企劃及執行組內例行工作及認領活動。



第四條:資格

本校大學部一升二年級學生為主要對象,願意關懷他人,藉由成長自己而幫助他人,並能配合中心之需求,協助推廣心理衛生之相關業務者皆可提出申請。



第五條:招募方式

每學年上學期(約在九月初)中心招募新志工,同學需於規定期限內,繳交報名表至中心,完成報名手續。



第六條:訓練

Level 1:自我探索、助人技巧(初階)團體訓練共12小時(每週1次,1次2小時),課程結訓通過後,於期末頒發結訓證書。初階課程通過者,安排每週至中心值班2小時。

Level 2:全程參與1天6小時的工作坊與值班訓練 (若無法全程參與者以觀看錄影課程補課,並繳交500字心得)。

Level 3:辦理諮商倫理課程、支持性成長團體、助人技巧訓練團體,並於期末舉行成果發表會。



第七條:工作項目

每組工作項目分為1.例行工作 2.協助中心活動(依每學期舉辦的活動(每組認領)



圖書資訊組:協助中心維護網頁

1.例行工作

(1).中心網頁(Blog、Facebook的管理)

(2).活動宣傳(Blog、Facebook的登錄)

(3).搜集校外諮商相關活動訊息

(4).留言本

(5)心理衛生文章編輯與剪報收集



美工編輯組:協助中心檔案建檔、製作活動海報、諮商中心志工通訊錄的製作與更新。

1.例行工作

(1).活動檔案的管理(製作及歸檔)

(2).活動宣傳(A4單張、海報製作、教室版書)

(3).中心公佈欄的設計及管理

(4).諮商中心志工通訊錄的製作與更新

2.協助活動



活動組:協助舉辦諮商中心志工聚會、籌畫相關輔導活動。

1.例行工作

(1).諮商中心志工的聯繫

(2).籌畫每學期志工期初、期中、期末聚會、畢業志工送舊晚會活動

(3).活動食物的採買

(4).活動攝影

(5)規劃志工出遊事宜

2.協助活動



第八條:認證及獎勵

一、 認證:1.參與Level 1訓練課程缺席少於1/4者。

2.參與Level 2訓練課程缺席少於1/4者。

3.參與Level 3訓練課程缺席少於1/4者。

4.協助辦理中心活動至少2場次。

5.中心值班時數至少26小時。

符合上述條件者,即認證為諮商中心志工,於期末授證典禮,由學生事務長頒發證書。

二、 獎勵:擔任志工且表現優異者,中心於每學年期末頒發禮券500元與記嘉獎1~2

次不等,並公告於校內系統以及於期末聚會時公開表揚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