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

學校師生心理復健工作計畫

壹、目的:

      本原則主要在為提供緊急災害受災師生進行災後心理復健,並整合輔導資源,落實於災變後師生心理復健,特提出本心理復健輔導工作計畫。

貳、範圍:

以本校受災區師生為主,並視中心人力及業務狀況支援本縣市其他受災學校師生。

參、作業內容

本輔導工作心與理復健計畫,擬以短期與長期的方式,針對災後可能出現的「創傷後壓力疾患」(PTSD),提供立即性與長期性的心理復健與輔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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